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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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特征形成以后,书写人可以根据主客观条件的需要,在自己的书写能力范围内变换书写速度,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笔迹的熟练程度一般会由低到高,到达年老以后又由高到低。笔迹熟练程度高的人,可因伪装或其它原因突然降低,但笔迹熟练程度低的人,决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骤然提高。不管是故意伪装的还是本身的熟练程度的变化,都会形成笔迹特征的差异。







掌握物证笔迹初始情况,关键是对这些立即撰写在一些物体上的字迹应掌握它在当场上的初始情况,如具体地址、歪斜方位、字迹尺寸及其应用哪些工具在哪种物体上撰写的,物体表面情况怎样等,必需时理应对当场开展现场勘测。掌握物证笔迹自身状况,针对银行汇票、收据等直接证据应掌握什么是字迹,什么是无关工作人员字迹;针对相片、影印件类的物证笔迹原材料更需向复检工作人员掌握在其中的一些字的笔画的联接、配搭及笔顺关联,有的还必须明确什么是无关印痕等。


笔迹鉴定但要求检材的标注日期超过一年以上,怀疑实际书写或打印时间在近一年之内的才具备鉴定条件。相对形成时间鉴定不受此时间限制,但要求提供比对样本。样本。对检材的形成时间鉴定不需要委托方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对检材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同物质材料样本比对材料。盖印形成时间鉴定(文件上加盖印文的形成时间)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王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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